索 引 號: | pjsrmzf-2024-000067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03 |
標 題: | 盤政發〔2024〕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盤政發〔2024〕2號 | 發布日期: | 2024-03-03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24〕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為深入推進我市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保障市場主體運營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從源頭上護航、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政府規章、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盤錦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盤錦市清理影響振興發展做法工作實施方案》《盤錦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改革攻堅實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對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市政府決定廢止以下5件行政規范性文件:
1.《盤錦市城區除運雪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35號)
2.《盤錦市地下設施檢查井井蓋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40號)
3.《盤錦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46號)
4.《盤錦市城鎮燃氣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49號)
5.《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引進高端創新人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盤政辦發〔2019〕35號)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