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pjsrmzf-2024-000064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標 題: | 盤政發〔2024〕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盤政發〔2024〕1號 | 發布日期: | 2024-02-29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24〕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23〕18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遼政發〔2023〕19號)要求,切實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要求,堅持實事求是、改革創新、依法實施,周密組織部署,確保普查結果全面客觀反映全市不可移動文物資源基本狀況。
(二)總體目標。建立全市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目錄和不可移動文物資源數據庫。規范認定標準和登記公布程序。全面普查、專項調查、空間管控、動態監測相結合,逐步完善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管理。培養鍛煉專業人員,建強文物保護工作隊伍,增強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
二、普查范圍和內容
普查范圍是全市境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對已認定、登記的245處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查,同時調查、認定、登記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普查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名稱、空間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年代、權屬、使用情況、保存狀況等。
各級政府要根據普查結果,依法認定、登記并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本行政區域內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目錄,逐級驗收后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中重要不可移動文物依法公布為相應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
三、時間安排
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此次普查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普查標準時點為2024年4月30日。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為普查第一階段,主要任務是建立各級普查機構,確定技術標準和規范,開發普查系統與采集軟件,開展培訓、試點工作。
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為普查第二階段,主要任務是以縣區為基本單元,實地開展文物調查。
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為普查第三階段,主要任務是依法認定、登記并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市、縣(區)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目錄,并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
四、經費保障
文物普查工作所需經費由中央、省、市、縣(區)政府共同承擔,各級政府要把此次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普查經費使用必須嚴格管理,合理安排,??顚S?。各普查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人員加入普查隊伍,聘用人員勞務費在普查經費中列支,由聘用單位及時支付,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崗位保留,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降低。
五、組織實施
為加強文物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盤錦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審定全市文物普查實施方案,不作為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文旅廣電局,負責文物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其中,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市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國有文物資源資產管理方面的事項,由市財政局、市文物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數據底圖方面的事項,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和協調;涉及軍隊營區范圍內文物認定方面的事項,由盤錦軍分區保障處協同相關部隊和屬地文物管理部門開展;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市委宣傳部、市文物局負責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按照全市文物普查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積極提供本系統文物線索,組織動員本系統有關單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門做好普查工作,協助研究解決普查中涉及本系統的重要問題。
縣、區政府作為責任主體,要把文物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設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做好轄區內文物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壓實責任,具體組織實施普查工作,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普查任務。市文物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實施和檢查監督,提供技術支持、業務指導,終審全市普查結果等工作??h區文物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對已登記不可移動文物的復查,調查、認定、登記新發現不可移動文物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認真負責,如實填報普查資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有關規定和文物普查工作有關要求,全市境內使用和管理不可移動文物的單位和個人要配合普查機構按時、如實填報普查信息。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建立普查原始檔案,妥善保存普查數據和資料,對普查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履行保密義務?!?/span>
(二)規范管理,保證普查數據質量。各級普查機構要加強普查質量管理,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嚴肅普查紀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文物普查工作責任體系,明確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相關責任。建立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行為。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安全。在文物普查中,發現因人為破壞、監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記文物遭受破壞、撤銷、滅失的情形,要依法調查處理,嚴肅追究責任,并及時將違法違紀線索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三)鍛煉隊伍,提高專業人員素質。各級政府要積極組織、調集文物系統及相關專業力量參與文物普查工作。開展普查培訓和業務學習,鼓勵以老帶新,培養鍛煉專業人員。鼓勵文物系統年輕人、高校相關專業學生參加文物普查工作。通過文物普查工作,建強文物保護隊伍,提升普查工作人員專業素質,有效推進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四)廣泛宣傳,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各級普查機構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加強文物知識、法律法規、文物普查工作的宣傳,提高全社會對文物的認知、對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認知。加強與人民群眾溝通,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營造支持普查、支持文物保護的濃厚氛圍。及時做好信息公開公示,向社會公布文物普查成果,增強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
附件:盤錦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盤錦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
成員名單
組 長:李 群 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周偉山 副市長
副組長:張利民 市政府副秘書長
舒 然 市文旅廣電局局長
成 員:孫 巖 市委黨史研究室副主任
陳 雷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段宏偉 市教育局副局長
王 健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于喜魁 市民族和宗教局副局長
劉可佳 市財政局副局長
秦曉寧 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王金鐸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應寶宏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李 鵬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張鐵才 市商務局副局長
陳建軍 市文旅廣電局副局長
郭 義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張俊峰 市國資委副主任
陳國慶 市統計局副局長
張曉光 市林濕局副局長
趙俁軒 市機關事務中心副主任
婁 亮 盤錦軍分區保障處處長
鞠 飛 盤錦水文局副局長
曹靜竹 盤山縣副縣長
鄒 勇 雙臺子區副區長
劉 冰 興隆臺區副區長
孫大勇 大洼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區長
吳慶明 遼濱經開區管委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文旅廣電局,辦公室主任由陳建軍兼任。